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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入刑 遇欠薪拨83341202投诉
2013-01-17 21:23:28  作者:陈曦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17日《政风行风热线》邀请到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对市民提出的劳动报酬、劳动合同、劳动工作时间、职业介绍等方面的咨询或投诉作出解答。

  主持人:今年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顺利返乡,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出台了哪些措施?

  答:主要措施有:一是完善工资保证金、应急保障金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二是联合各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全市有重大影响的欠薪违法案件。三是随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编入刑法,我们加强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遇到被拖欠工资,市民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及拖欠工资相关证据材料,到欠薪发生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联系电话:83341202。

  市民:我跟一个物流公司签了五年的劳动合同,现在这个物流公司的名称变了,老板也换了,这样是不是会影响到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答:公司名称变化、更换老板(法定代表人)不影响原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市民:用人单位任意扣发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这合法吗?

  答:这是不合法的。任意降低产期工资,以及一些企业在劳动合同或者规章制度中明确约定产期只发工资一半的规定都因违法而无效,一旦发生争议,这类做法都必定会受到纠正。

  市民:我与某酒店签订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试用期满工资为5000元,在公司工作已满一年了,请问试用期约定合法吗?

  答:不合法。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市民:公司最近新接了一批新订单,老板赶进度,就要求我们每天晚上必须加班,我们现在每天都要多上两三个小时的班,单位这样做对吗,能强迫我们加班吗?

  答: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当做到:经过一定的程序、不得超过法定上限、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强迫加班,当然是违法的。

  市民:现在女职工的产假还是90天吗?

  答: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市民:到新公司上班签订2年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但是公司说社保要等转正后办理,合法吗?

  答:两年的合同期限,三个月的试用期超出法律规定。社保缴纳应该是自用工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就应该去登记缴纳社保。

  市民:我在私企上班,公司要求正月初四就上班,合法吗?工资怎么算?算不算加班?

  答:春节法定节假日是三天:除夕、初一、初二。正月初四上班,老板要征求职工同意。如果你同意上班,工资是双倍;如果除夕、初一、初二上班,要支付三倍工资。

  (福州晚报记者 陈曦 电台记者 高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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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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