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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起福州三环内限行货车 特别车辆可办理通行证
2012-08-31 21:13:35  作者:张若佳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9月5日起我市三环内将限行货车。31日,记者从市交巡警支队获悉,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点工程、民生工程、市政工程,以及因生活、生产需要等需通行的车辆,可通过办理通行证以在限行路段通行。

  通行证可前往市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温泉公园路69号)申请办理,经上报审定同意后颁发。发证分两阶段。第一阶段:长期保障生鲜食品运输,市政和园林建设,以及水、电、煤、气、抢险等民生工程的车辆,由主管部门确定车牌号码及数量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保障重点工程车辆,由重点办出具《证明函》或《市委市政府会议纪要》《市委市政府文件办理告知单》等证明材料。第二阶段:根据第一阶段通行证发放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对大型物流企业的货运车辆,统一由主管部门确定车牌号码及数量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申请材料后,符合条件的,2个工作日予以发证。通行证使用时限统一为3个月,有效期满后,统一再办理申请手续。一旦发现通过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弄虚作假的方式获取通行证的行为,或是发现因监管不到位导致持有通行证的车辆出现违法行为被投诉的,市效能办将予以倒查追究并处理。

  警方表示,限行货车措施实施后,警方将加强路面管控,对三环路、二环路、进出城主干道和市区道路实行责任制管理,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民警,实行严管、严查、严处。对于闯禁行车辆,将按照“违反禁令标志或者禁止标线指示”,处以150元罚款并扣3分;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将处以1500元罚款。

  (福州日报记者 张若佳 通讯员 榕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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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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