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即时信息
仓山启动“平安摩托”整治 摩托车打伞必查必拆
2012-08-02 20:55:34  作者:陈海东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2日上午,仓山警方上路发放“平安摩托”交通整治宣传单。

  福州新闻网讯 “摩托车上路必须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根据仓山警方部署,“平安摩托”百日安全整治8月1日启动,9月10日起进入联合执法阶段。

  针对仓山区大部分地区仍可通行摩托车,交通情况复杂,驾驶人交通意识和法律素质较低等情况,仓山警方决定,从8月1日至10月31日,在辖区内开展 “平安摩托”百日安全整治。重点整治无牌无证驾驶、超载、不戴安全头盔、酒后驾驶、非法营运、乱停乱放等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

  目前,许多摩托车存在加装遮阳伞的违法行为,该违法行为也被纳入整治范围,发现一辆当场拆除一辆。

  采访中,仓山警方特别提到上个月发生的一起侧坐打伞致人死亡的惨剧,发布安全警示。

  事发于7月15日11时许,刘某(女)侧坐于甘某电摩后座,手里打着太阳伞。车行至仓山区金工路时,突然一阵大风,刘某手中的伞被吹走。刘某急忙去抓伞,但没抓着,身体晃了晃,她又去抓后座扶手,结果不知怎么就失去重心,从电摩上摔了下去。后经多日抢救无效,刘某于7月28日晚去世。

  “夏天,坐摩托车、电动车打伞遮阳的很多,在车上加装伞的更多,所以这次摩托车百日整治,我们要严查摩托车加装遮阳伞违法行为。”警方表示,坐摩托车打伞,危险多。首先摩托车速度快,打伞后会有风阻,让摩托车驾驶员难于控制平衡,诱发事故;其次,对于打伞者而言,极可能发生伞刺到身体某些部位或者像上文案例中因抓伞摔下车的事故;最后,打伞后,可能会发生与他车或者他人的碰刮,容易引发事故。

  (福州晚报记者 陈海东 通讯员 赵永龙 文/摄)

  (版权作品,未经福州新闻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陈玲云】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