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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开展旅游客运整治行动 重点整治30种违规行为
2012-06-11 21:53:44  作者:常诗纯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11日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客运经营行为,即日起全省交通部门将开展为期3个月旅游客运整治行动。据了解,我省将重点整治企业、车辆、驾驶员的30种违规行为,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力或拒绝整改的企业,依法予以挂牌督办、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资质。

  据了解,此次整治行动主要针对旅游客运,其中对于旅游客运企业,将重点查处10种违规行为,分别是:没有取得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或包车证,使用过期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或持空白包车证;旅游包车从事定班定线经营行为;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车行为;非营运车辆从事旅游客运;旅游客车不按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行驶;旅游客运企业未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行为;旅游客运企业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承运人责任险;挂靠经营;不严格监控车辆行驶动态;旅游客车在22时至6时途经达不到夜间行车安全通行要求的三级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等。

  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驾驶员为道路客运的源头,要重点查处旅游客车驾驶员10种行为:无从业资格证驾驶旅游客车;驾驶员未参加防御性驾驶培训;聘用近3年来有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严重超速、超员、酒驾等交通违法;聘用正处在“不适岗名单”中公示期的;无故不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没有建立“一人一档”;连续驾驶时间超过4小时;年龄超过60周岁;单程超过400公里或高速公路直达客运超过800公里的客车,未配备2名及以上驾驶员等。

  除严把客运企业以及客运驾驶员关,旅游客车同样是此次整治的重点内容之一。使用报废、不合格或非法改装车辆从事旅游客运的;车辆技术等级未达到规定等级的;未实行发车前安全告知制度的;未在明显位置标示车牌号、核定载客人数、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的;未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的;未按规定执行日趟检的;未按要求进行二级维护的;车辆未建立“一车一档”的;未配备安全带的;未配备安全锤、灭火器等行为都将被查处。

  (福州日报记者 常诗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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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池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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