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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出台规定: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聘用期不超三年
2012-03-08 22:06:03  作者:何佳媛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福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8日出台,我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聘用期不超过3年。

  据了解,我市事业单位设置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等三类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又分为专业技术二级、正高级和特设岗位。市属事业单位可根据本单位需要,设置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原则上不设置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确因工作需要的,须经申请核准。

  特设岗位是事业单位急需聘用高层次人才又无相应空缺岗位时,不受本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的非常设岗位。特设岗位所聘人员聘期一般不超过3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设置特设岗位:承担国家或省重大研究项目,确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有关规定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海西产业人才高地建设、海西创业英才培养工作需要,以及因工作需要急需引进的符合福建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人才;由外地引进到市级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优秀人才。

  (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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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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