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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明年起农村筹资筹劳 每人每年不得超20元
2012-11-28 20:45:05  作者:朱毓松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市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省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明年起,农村筹资筹劳每人每年不得超20元。

  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管理涉农收费和价格,严禁向农民“搭车”收费或摊派各种费用。涉农经营服务性收费,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自愿原则,严禁强行收费,严禁只收费不服务。全面推进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及时更新公示内容,提高收费透明度。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农民建房、婚姻登记、生猪屠宰等领域乱收费的重点监督,深入开展行业专项检查,解决农民反映的突出问题。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加强教辅材料征订、学生就餐等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管理;严禁以赞助、捐助的名义向村级组织摊派教师工资和活动经费。对农民的各种补贴补偿款,不得抵扣和代缴其他费用,不得“搭车”收费或配售商品。

  意见要求进一步规范实施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从2013年开始,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限额标准按绝对数额确定,一年内每人筹资不得超过20元,每个劳动力一年筹劳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筹劳要按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合理确定数量,自愿以资代劳的,工价标准不得超过每个工日50元。

  (福州日报记者 朱毓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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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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