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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闽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参保缴费不得随意中断
2012-10-19 10:48:50  作者:李晖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省人社厅18日开展在线访谈,省医保中心负责人详细解读了医保关系的转移接续问题。

  据了解,本月1日起,我省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全部使用信息系统办理,并通过全省转移接续信息平台传递接收数据。这也意味着,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已开始全省统一执行。

  医保关系这样转移接续

  问:省内不同统筹区之间的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如何办理?

  答:转移人员先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原参保地申请打印本人的《参保凭证》,然后持《参保凭证》向新参保地申请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问:跨省不同统筹区之间的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如何办理?

  答:有接收单位的转移人员,直接向新参保地申请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无接收单位的转移人员,先在原参保地申请打印本人的《参保凭证》,然后持《参保凭证》向新参保地申请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参保缴费不得随意中断

  问:医保关系转移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能否提取现金?

  答:根据规定,这部分资金余额不能提现。

  问: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期间出现中断缴费,是否需要补缴?

  答:参保缴费时间应保持连续,不得随意中断。参保人员转移期间中断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应在转入地续保时补足。

  医保关系转移时,如果参保人员在原参保地欠费,须先回原参保地清偿所欠的医疗保险费,才能办理转移接续手续。转移人员如果在原参保地与转入地提供的身份证、姓名等关键参保信息不一致,须先持有效身份证件将两地的参保信息修改一致,才能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另外,城镇居民医保(含大学生医保)、新农合的参保人员,由于目前没有与职工医保衔接的相关制度,要等有关制度出台后,才能申请办理转移接续。

  在转入地应缴费满10年

  问:为什么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人员必须在转入地实际缴费满10年,才能享受当地退休职工基本医保待遇?

  答:我省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参保人员在职时缴费,退休不缴费。同时,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只能转移个人账户资金余额,无法转移统筹基金。年龄大的转移人员实际上将对转入地的医保基金造成支出压力。因此,我省医保转移接续要求转移人员在最后转入地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应满25年,实际缴费年限应满10年,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保待遇。

  (福州晚报记者 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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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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