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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3个项目开始征地 补偿标准为120万元/公顷
2011-09-24 21:55:20  作者:何佳媛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24日获悉,我市3个项目开始征地,包括海峡体育中心项目周边、市国家安全局技术侦察大楼项目等。

  市国安局技侦大楼项目位于仓山区金山街道上雁村、刘宅村,总面积2.0587公顷。海峡体育中心项目用地补征地块二(建新大道南侧及凤山路北侧)项目位于仓山区建新镇横龙村、凤高村、长埕村、中截村、盖山镇黎升村,总面积1.854公顷。海峡体育中心项目周边收储地块十一(一期用地)项目位于仓山区建新镇长埕村、横龙村,总面积4.4794公顷。

  3个项目补偿标准均为区片综合价120万元/公顷,涉及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按《福州市城区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若干意见(试行)》执行。按照征收农用地的10%预留生产生活留用地,留用地实行每亩100万元货币化补偿,用于被征地村集体发展第二、第三产业等再生产或生活安置。

  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涉及上述用地范围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持相关文件到所在村委会登记,被征收土地范围内不得改变地类、地貌,严禁在被征地范围内抢建建筑物、抢种植物及进行突击性水面养殖,违者一律不予补偿。

  (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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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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