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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内河截污后要严打偷排污水 加大污水接驳力度
2011-08-23 20:55:44  作者:李白蕾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市人大常委会22日公布关于《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审议意见要求,有关各级政府全面排查内河沿岸污染源,加大污水接驳力度,对内河截污后偷排污水现象依法严厉打击。

  执法检查发现,我市内河部分区域未按法规要求配足护河员,一些河段保洁不够到位;内河沿线直排污水、倾倒垃圾等现象尚未得到彻底遏制;一些河道断面还存在缩颈现象,管线占用河道及岸线还比较严重,内河综合整治还须加强。

  审议意见要求,我市有关各级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如在内河沿岸醒目地段设立《办法》和《护河公约》宣传栏,提高全社会爱河护河的自觉性。要加大对内河周边单位及个人违反《办法》行为的处罚。强化“规划先行”理念,编制内河规划设计方案,并加大沿河违法建设拆除力度,留足岸线空间,全面推进我市“三城同创”工作,构建富民强市、和谐宜居的省会中心城市。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福州市除四害条例》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同时公布。审议意见要求,除四害工作要加大经费投入,力争逐年增加专项经费,并对基础薄弱的地区予以资金倾斜,如农区除四害经费的安排。要完善公共卫生基础设施,特别对城乡接合部、无物业小区、背街小巷等区域要有规划、有计划地改造提升,如改造排水(污)沟等。

  据了解,按照两份审议意见的要求,市政府将认真研究处理,并在3个月内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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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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