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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解答申请赴台湾相关问题
2011-08-13 22:07:18  作者:陈海东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局长张东黎近日做客微博,与网友互动。

  据张东黎介绍,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已正式开通出入境服务大厅,提供出入境部分业务的网上申请,市民还能在网上查询出入境办证进度。

  福州一网友:福建居民赴金马澎地区个人游,有哪些申请条件和要求?

  张东黎:如果你想赴金马澎自由行,可以直接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需提交户口本、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申请审批表》。公安机关根据你的情况可以审批签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6个月内一次出入境有效个人游的签注。特别提醒的是,赴金马澎个人游时,不可以到台湾本岛去;在金马澎地区停留的时间,自入境之日起不能超过15天。

  网友“老王”:我是退休公务员,如去台湾旅游要提交单位的政审证明吗?

  张东黎:按照我国干部相关管理规定,退休公务员申请赴台旅游,除副厅局级及以上干部外,其余的人不需要提交人事主管部门的证明。

  网友“小玉”:临时身份证能否办理赴台证件?

  张东黎:可以。

  网友“木牛流马”:729日申请了赴台旅游,想了解办理情况,该问谁?

  张东黎:可以拨打省公安厅电话0591-87093499,或登录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网上服务大厅(http://crj.fjgat.gov.cn:9080),查询证件办理进度。

  网友“LISA”:办理一本《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收费多少?

  张东黎:根据相关规定,办理一本《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的收费标准为:证件收费30元;一次签注、加注或者延期签注收费20元,一年内有效的多次往返的签注收费100元。

  网友“小邓”:已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能否加急办理签注?

  张东黎:根据相关规定,再次申请签注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完成;如果着急,按照规定可以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如果你有特别紧急的事情,在提出申请后,我们会为你开通绿色通道,最快当日办结。

  网友“何峰”:家属能否代办《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张东黎:按照公安部现行规定,除了未满16周岁或超过70岁人员可以由亲属代理外,其他的人都需要亲自前去申请。

  网友“小许”:我朋友人在台湾,不小心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弄丢了,怎么办?

  张东黎:遗失证件的,可以通过民间机构或委托自己在大陆的亲属,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或原来你申请证件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对你身份核实之后,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通知申请人准备入境口岸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为你签发一次有效的证件。

  南平居民:想再次赴港澳个人旅游,在南平能办吗?

  张东黎:全省九个设区市都已开通居民赴港澳地区个人旅游再次签注自助受理业务。也就是说,只要你不是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你要再次申请赴港澳地区个人旅游,无须再到出入境管理处窗口排队申请,可以通过自助受理机自行申办,也可以在网上大厅办理,你完全可以到南平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窗口去自助申请,或者足不出户的在家里通过互联网的方式申请。

  (福州晚报记者  陈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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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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