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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七县市摩托车带牌销售 需提供合法身份证明
2011-07-06 08:04:40  作者:陈海东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5日从市交巡警支队获悉,闽侯、连江、长乐、福清、闽清、罗源、永泰七个县(市)近日正式启动摩托车“带牌销售”工作。

  “现在虽然是淡季,不过每天还能卖七八辆摩托车。这样方便多了!”长乐郑和路上的“恒祥”车行是长乐警方定点的3家“带牌销售”点之一。车行郑经理告诉记者,接到通知后,2日开始带牌销售。3天已卖出20辆摩托车。记者得知,上述7个县(市)的居民只要带上身份证原件,到车行挑好车付过钱,车行会统一代办车辆注册登记。正常情况下,车主等个半小时就可以开车走人了。

  会不会存在加价卖“好牌”“幸运牌”或者乱收费等情况?市交巡警支队表示,为了杜绝此类情况,警方会与服务站事先签订详细的代办协议,并已制定严格的管理办法:一旦发现乱收费等情况或被举报,只要查实,第一次警告;再次发现,直接取消代办点资格。

  记者了解到,买一辆摩托车的固定费用包括:制牌费70元,行驶证、产权证制作费25元,保险(指交强险)及车船税310元。另外购置税则根据车价定比例。以一辆3000元左右的摩托车为例,一般上述费用在六七百元。警方提醒,如果市民发现车行加价卖车或牌,可向当地警方投诉或举报。

  市交巡警支队表示,目前7个县(市)辖区共确定了24家“带牌销售”登记服务站。带牌销售工作上周全面启动后,简化了摩托车报牌流程,不仅方便市民,也带动了销量,还能从源头上提高摩托车注册登记率,杜绝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行驶。

  (福州晚报记者  陈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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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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