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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出台政策 企业获扶持或奖励金最高可达200万
2011-06-11 20:28:10  作者:李白蕾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福州市鼓楼区推进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工作的实施办法》近日出台。《实施办法》对各类服务业实施扶持或奖励,综合各类政策,同一企业最高可获200万元扶持或奖励金。《实施办法》已开始实施,执行至20151231日。

  楼宇经济是鼓楼的特色。在提升楼宇经济方面,《实施办法》规定,对新引进企业年度缴纳各项税收在500万元以上的跨国公司、国内总部型企业,未享受区政府有关税收奖励优惠的,按其实现的区级地方财力部分,第一年、第二年和第三年分别给予50%30%20%奖励。鼓励楼宇业主及其他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社会公共立体车库、机械车库或开辟专业公共停车场,区政府按建设每个车位费用的10%给予企业奖励,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在发展创意产业、旅游业、家庭服务业等方面也有许多优惠。新成立的创意企业及在央视、省、市级电视台播放的原创动漫,获得各类奖项的原创动画和游戏作品等,除按市里规定享受奖励,区财政也予以配套奖励。新评为国家4A5A级旅游区(点)的旅游景区,除享受市里奖励,区里再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和30万元。旅游酒店由四星级升为五星级并获授牌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发展市场急需的老年服务产业建设项目,最高可获30万元的贷款贴息。

  (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 通讯员 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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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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