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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网吧不禁烟将处罚经营者 最高可处罚15000元
2011-02-23 10:07:09  作者:练仁福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本报讯 福州网吧全面禁烟,经营者对吸烟必须劝止,不劝止又不报警的最高可处罚15000元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日前,福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局联合福州市公安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网吧禁烟、易燃易爆品禁入网吧的具体处罚规定属首次出台。通知要求各地加强网吧管理,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也再次重申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超时经营等方面的具体的处罚规定。

  网吧禁烟 首次明确罚则

  通知明确,网吧内禁止吸烟,显著位置应悬挂禁烟标志。网吧经营业主对网吧内的吸烟行为要及时劝止,劝止无效的应及时报警。

  对网吧内的吸烟行为,业主不劝止、不举报的,第一次发现由公安机关给予业主警告,并处3000元的罚款;对第二次发现的,罚款6000元,并处停业整顿30日;对第三次发现的,罚款15000元,并处停业整顿1年;情节严重的,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据悉,此前也曾规定网吧禁烟,但明确具体的处罚则尚属首次。相关人士透露,由于我国目前并未出台公共场所禁烟管理规定,对于吸烟者处罚“无法可依”,因此,此次通知重点放在引导网吧业主做好劝止工作上。

  昨日下午,记者走访了榕城多家网吧,网吧内吸烟现象非常普遍,一些经营者表示,对于吸烟劝止,恐怕难度不小。“在没有执法权的情况下,如果劝止吸烟,操作上有一定困难。”

  营业期间 禁止锁闭门窗、出口

  通知的另一新规定,明确了网吧经营场所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安装固定的封闭门窗栅栏,营业期间禁止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通知指出,对第一次发现网吧存在以上情况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3000元的罚款;对第二次发现的,由公安机关给予罚款6000元,并处停业整顿30日;对第三次发现的,由公安机关给予罚款15000元,并处停业整顿1年;情节严重的,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责任编辑:刘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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