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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保缴费基数调整 灵活就业人员年缴费3070元
2010-05-07 21:02:47  作者:徐文宇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7日获悉,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以福州市2009年社会平均工资30704元为标准,调整福建省省本级2010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2010年7月1日起,省本级参保单位的月缴费工资基数最高不超过7676.00元(月社会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低于1535.20元(月社会平均工资的60%)。2010年6月1日起,省本级医保灵活就业人员2010年月缴费工资基数为2558.67元,年缴费金额3070.44元;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社会平均工资的60%即每月1535.20元确定缴费工资基数,并缴纳同期的医疗保险费。

  (福州晚报记者  徐文宇)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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