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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超标电动车5日起回购 指导价为200元-1000元
2010-05-04 10:01:04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指导价为200元~1000元,政府按回购价的20%给予车主补贴,6月30日后补贴取消

本报讯 福州市交通整治办昨日消息,福州市区超标电动车从明天起至6月30日回购,回购指导价为200元~1000元,政府按回购价的20%给予车主补贴,6月30日后补贴取消,届时,车主与销售商自行商议超标电动车的最低回收价,实行自由交易。

回购对象

今年4月16日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车

“目前首批列入《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35家电动车销售商,现大部分已与福州市贸发局签订了“超标电动车回购承诺书”。昨日,福州市贸发局相关人士说。

据了解,凡是2010年4月16日前在福州市五城区购买的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GB17761-1999)规定的电动自行车都属于这次回购车辆的对象,回购采取车主自主选择的办法。

目前已与福州市贸发局签订了“超标电动车回购承诺书”的电动车销售商,将在回购场所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回购价格,超标电动车最低回购价格将超标电动车的原购价分三个档次:2000元(含)以下、2000~2800元(含)、2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分四个档:一年以内、一至二年以内、二至三年以内、三年以上。指导价为200元~1000元,此外,福州市财政局按回购价的20%给予车主补贴。比如,一辆超标电动车车主与销售商商定的回购价是1000元,那么政府将给车主20%的补贴,即为200元,20%的补贴由销售商代付,车主通过回购可以一次性拿到1200元。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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