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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电动车上牌后恢复在“限电限摩”路段行驶权
2010-04-27 18:22:19  作者:邱陵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27日,记者从福州市交通整治办获悉,根据新颁布的《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按照非机动车管理,上牌后可在市区所有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因此,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后,可在原“限电限摩”路段:五一路、五四路、八一七路(东街口至古田路口)和古田路(八一七路口至五一路口)通行,不受限制。

  (福州新闻网记者 希诚)

【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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