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福州政务
榕监督法实施调研与优秀派出所评议复查同时进行
2009-09-07 20:25:25  作者:李白蕾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市人大常委会7日召开监督法和省实施办法贯彻实施情况调研检查动员会。会议决定从8日起至18日,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分6组奔赴各县(市)区,调研检查监督法和省实施办法贯彻实施情况,优秀派出所评议复查将一并进行。

    此次调研的重点有3个: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学习、宣传监督法和省实施办法,以及根据监督法和省实施办法建立健全监督工作机制、制定监督工作流程等情况;预、决算监督情况;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练知轩指出,此次调研检查旨在更好地贯彻监督法和省实施办法,提升监督水平和实效。在此之前,省委已组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调研检查,此次检查要把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卢展工在省委检查汇报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初步贯彻意见带到基层,同时要充分吸收基层做好监督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会上,副市长梁建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有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承平分别代表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汇报了贯彻实施监督法和省实施办法情况。

    会议还就优秀派出所评议复查工作进行了安排。市人大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将听取各县(市)区推荐的“福州市优秀派出所”候选单位工作及整改情况汇报,并实地察看相关派出所,组织三级人大代表对候选单位进行满意度测评,随访当地群众等。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瑞麒、高翔、赖昌贤、陈吉出席会议。

  (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

【责任编辑:熊志敏】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