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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禁电”不受国标暂缓影响 该方案正在制订
2009-12-17 10:08:17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东南快报讯(记者 肖彬)昨日下午,在国标委官网发出暂缓实施电摩国标之后,记者第一时间联系了参与修订《福州电动车管理办法》的福州相关人士。该人士透露:电摩国标是否实施,对福州“禁电”影响不大。因为福州“禁电”依照的是《道交法》和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和电摩国标并没什么关系。但电动自行车的国标修改,福州相关部门将保持密切关注。

  该人士介绍,福州市政府是要杜绝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这个标准是参照1999年制定的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即最高时速20公里、重量40公斤以下、有脚踏、轮胎直径54毫米等标准。

  福州市“禁电令”依照的法律是《道交法》第四条和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依据该法令,公安机关可以限制某段道路某种车型通行。目前,福州五一路、五四路、八一七北路、古田路限电限摩正是依照以上法令执行。而该人士透露,限电限摩范围还将按计划继续扩大。

  “当然如果电摩国标能执行当然最好,因为有国标参照,就可以判定电动车是否是合格产品。如果不合格,可以禁止在市面上买卖。”该负责人说。

  对于福州的“禁电令”何时执行,该人士表示,《福州电动车管理办法》的具体细则仍在制订当中,目前还不清楚。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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