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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核查公告
2013-12-01 22:12:06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核查公告

  国务院决定2013年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闽政〔2012〕56号)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榕政〔2012〕274号)精神,我市从2013年11月5日至11月30日对全市辖区内全部法人及其所属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核查工作,明年一季度还将正式普查登记。

  还未接受核查的单位于12月5日前要主动联系当地经济普查办公室,携带相关资料参加核查。对于逾期未参加经济普查核查的单位,依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民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统计局关于共同做好单位核查工作的通知》(国经普办字〔2013〕8号)要求,相关部门将重点进行核查。

  福州市及各县(市)区经济普查办公室联系电话:

  福州市 83304353 鼓楼区 87538973、87111367、87523051、87513562

  台江区 83253065、83219610 仓山区 83139634

  马尾区 63198869 晋安区 83697010 闽侯县 62198783

  连江县 26229339 罗源县 26831735 闽清县 22336662

  永泰县 24871433 福清市 85222266 长乐市 28922308

  特此公告

                              福州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28日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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