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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贪官受审泪花流
2007-06-18 09:08:14  来源:红网  【字号

  因涉嫌收受6家单位给予的贿赂款50万元,6月14日上午,56岁的农业部农垦局原副局长兼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副主任丁力,在市二中院的法庭上含泪忏悔自己未能抵住金钱的诱惑。(6月15日《京华时报》)
  
  报道说,丁力案发是缘于去年年初带团去非洲考察。当时,他作为考察团的团长擅自改变路线,晚归三天,结果被同事举报到单位纪委,随后被“双规”。之后,他主动交代了自己收受企业贿赂款的事情。因为心虚,丁力还将家里150余万元存款转移给了两个同学。丁力说,他不懂法,不知道他的钱有多少合法、多少非法。说到这里,丁力忽然潸然泪下,他抬起手擦了擦眼泪后哽咽地说:“我反思过,我不能正确处理和企业家的关系,我不学法、不懂法,没有抵住金钱的诱惑。”沉默了一会儿,丁力说:“我觉得司法机关发现我犯罪很及时,遏止了我再犯罪。”
  
  按理说,56岁的丁力也算是副厅级以上的官员,可是在他的所谓忏悔中,却连什么是贪污受贿的界线说划不清,这能叫人信吗?大家都知道,当今干部在任用前,都要经过各级党校的培养,平时也会在各种文件、会议、谈话、书报刊阅读等各种渠道受到教育,难道官升到副厅级以上的丁力,还从没受过贪污、清廉界线的教育?如果真如此,他还有资格一级级升上来吗?所以这就是假话。
  
  但是,有一句话确让笔者深信不疑,那就是“我觉得司法机关发现我犯罪很及时,遏止了我再犯罪。”有民谚曰:“贪权落陷井,贪财入孔方,贪功遭名裂,贪色锁精髓,贪杯误大事”。当官员经历了“小贪”之后,有可能发展成目无法纪、肆无忌惮的贪赃枉法、受贿索贿、买官卖官、权力寻租、权钱交易、疯狂敛财、官黑一体,到头来身败名裂,倾家荡产,最终却买不到可口的后悔药。而司法机关若能够及时发现其犯罪,遏止其再犯罪,实质上就是挽救了干部、保护了干部。
  
  因此,笔者认为,丁力受审泪花流,对于他来说可能为时晚矣,但对于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来说,不能让他的眼泪白流,至少能给我们这样的警示:一是党的各级组织对干部违纪问题应抓早抓小,见微知著。要建立有效机制,真正做到干部小违纪的时候就能及时发现,就有人管、有人抓,防止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二是要尽快形成一种舆论氛围和监督机制,让各级官员平时就做到“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讲操守,重品行,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只有如此,才能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遏制腐败现象于苗头之中。三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很好地管住自己,就必须主动接受监督,自觉地抵制欲望和诱惑,切实做到“五抗”、“四在”,即:抗住生活中的寂寞,抗住物质上的清贫,抗住酒色财禄的诱惑,抗住歪理邪说的袭扰,抗住庸俗关系的腐蚀;在似是而非中辨别是非,在良莠混杂中鉴别美丑,在似醒非醒中保持清醒,防止在不知不觉中误入歧途。惟此,方可永葆清白,终生无虞。

  [作者:林伟]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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