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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上课也发文凭?
2007-04-16 08:44:22  来源:红网  【字号

  安徽中华职业学校收取两年的学费,可学生9月份进校,10月份就被推荐到企业上班,两年后再颁发职业高中毕业证书。有关调查显示,有的职学每招一名学生就要付出两三千元的回扣,有的一年花在“买学生”上的钱达百万元之巨。招生大战中耗费的资金,最终将转嫁到学生身上,如通过收取就业中介费、进厂费、推荐费、路费、护送费等各种费用来填补“亏空”,加重了学生负担。令人遗撼的是,面对职业教育重招生,轻培养,乱收费,职能部门的监管明显缺失。(2007年4月12日《中国青年报》)
  
  职业教育正成长为中国经济发展的绿色希望事业。一方面,在人力资源供给环节,技工特别是高级技工短缺现象十分普遍,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很不协调的现实,为职教事业拓展了广泛的生长空间。有关调查就显示,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环渤海湾地区三大沿海制造业基地都面临着普通农民工供过于求,有专业职业技能的农民工严重短缺的供求矛盾。上海市有关部门预测,未来3年,上海市年均高级技工的需求约1.8万人,大部分集中在工艺设计、机械加工、电器设备、光机电一体化等产业。目前,在我国2.7亿城镇从业人员中,包括高级技师、技师、高级技工在内的高技能人才只有1860万人。难怪专家们要忧心忡忡:“未来的中国制造谁来造?”另一方面,“十一五”期间,我国将投入100亿元用于发展职业教育,为职教大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财力支持。可以肯定地说,职业教育大有可为。
  
  既然职业教育正成长为充满生机的绿色事业,原有职业学院的重振雄威,民办教育的积极跟进,万马奔腾,百舸争流,当是十分可喜的现象。职业教育越是充满了竞争的活力,越有益于自身的发展和完善,有益于学生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的提高。但不能不看到,一旦当校方把学生当成了摇钱树,将办学当成生财之捷径,唯利是图必须导致办学方向的迷失,导致职业道德的沦丧。于是,不惜血本争夺生源,以至于每招一名学生就要付出两三千元的回扣。看上去是蚀本生意,但精明的校方会“堤外损失堤内补”,比如可自我免除教书育人,释疑解惑的基本义务。不授业,也发文凭。不少职业学校成立了由骨干教师组成的招生班子,一些老师的主要精力已从教学转向招生。另一手段就是滥收费,巧立名目。什么就业中介费、进厂费、推荐费、路费、护送费等并没有开支的费用,都要在学生身上“榨取”。至于教育的质量,学校的声誉,受教育的应有权利,在赚钱大目标下早被抛到了九霄云外。
  
  我们不能指望教育者先受教育,也不能指望学校会通过自律成为圣洁的园地,但必须指望职能部门的有力监管和严格约束,确保职业教育的方向和质量。令人遗撼的是,有关方面却有意无意的缺席了。比如对安徽中华职业学校的查究,其主办机构职业教育社却无能为力,甚至下文决定免去校长的职务,但董事会意见不一,也未能执行。“我们是社会团体,没有执法权,没办法处理。”所移送的公安机关经济侦查部门则称,“这项工作需要教育主管部门——合肥市教育局的配合。”据教师们反映,2006年6月,他们专门向省教育厅负责人投诉,负责人表示60天内办结,但至今没有处理结果。职能部门的无为,乃至于宽纵,可以说正是职业教育乱象丛生的黑色推手。
  
  发展职业教育,首先要治乱,要治乱,就必须强化监管,严惩不法行为。教育及劳动保障部门应有效监管职业学校办学方式,理性规划职业教育发展布局和资金投入,让一批有资质、有经验、有实力的机构和民间资本兴办职业教育,并配套相应的退出机制。除了对安徽中华职业学校以及发生“实习生陪酒事件”的桂林市舞蹈职业学校,理当取销其招生资格,对涉及经济犯罪的,还应对校方负责人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应通过修改职业教育法,进一步规范教育及劳动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能,通过执行计划招生和收费标准,方有望遏制职业教育乱象丛生的局面。

  [作者:刘效仁]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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