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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优先救助受害者亲属
2007-03-31 10:02:08  来源:红网  【字号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汉阴“7.16”特大杀人案告破后,邱兴华的家属先后得到了多笔社会捐助,而受害者的亲属却似乎被人们遗忘了。29日上午,随着西安市铁一局学校全体师生4020元捐款的送来,“7.16”特大杀人案受害人亲属得到了第一笔捐助。(见3月30日《新京报》)
  
  对于邱兴华的案子,恐怕大家还记忆犹新,去年7月16日,陕西省汉阴县平梁镇凤凰山山顶上的铁瓦殿发生一起凶杀案,10人遇害,行凶者手段残忍,遇害者几乎都是一刀毙命。犯罪嫌疑人邱兴华因此被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由此可见,法院判处罪大恶极的邱兴华死刑,实属咎由自取,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然而,对待其亲属,我们的社会给予了足够的宽容,从报道得知,自汉阴“7.16”特大杀人案告破后,邱兴华亲属得到多笔社会捐助,居然没有一笔转交受害者亲属,这个结果不要说我不能接受,恐怕绝大多数人都难以理解,一边是杀人魔王的亲属,一边是受害者的亲属,为何受到的待遇却大相径庭、存在天壤之别?
  
  据知,在“7.16”特大杀人案中,死亡的10人分属9个农村家庭,除一名12岁的小孩外,其余死者都是家里的顶梁柱。我们认为,受害者的亲属本已遭受失去亲人的精神打击,如今顶梁柱倒了,家庭必然困难重重。在这种情况下,有关部门对于收到的社会捐助不仅需要公开透明,而且在发放上还必须向受害者亲属倾斜。都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如果同样是困难家庭,杀人者亲属受到优待,而受害者亲属反而受到冷落,不仅彰显不公,而且不利于惩恶扬善局面的形成。邱兴华的亲属要不要救助?回答是肯定的,只不过受害者亲属必须处于优先的位置。尽管邱兴华的家庭一贫如洗,可能也急需得到社会救助,但与受害者亲属相比,显然无法相提并论。从某种程度上说,受害者亲属不向邱兴华家属索取民事赔偿,已经作出了巨大的牺牲与让步,如果社会捐助偏向邱兴华亲属一边,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同样需要社会救助,尽管犯罪分子的亲属没有过错,尽管也有权力获得社会救助,但与受害者亲属相比,必然有一定的区别。只有将受害者亲属置于优先考虑的位置,才能体现公平正义,也才能抚慰受害者亲属脆弱的心灵。

  作者:李忠卿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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