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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滴问题损害媒体公信力
2007-02-12 10:57:47  来源:文新传媒—东方早报  【字号
  最近与几家新闻媒体打交道,感觉很不舒服。一个报社的实习记者请求采访,可是在电话中直截了当地提出问题,既没有报上自己所在新闻媒体的名称,也没有主动报上自己的大名,在采访过程中,我不得不反复追问,阁下代表哪一个新闻媒体,通过何种方式找到我的家庭电话。不仅如此,在采访过后,这位新闻记者不但没有如约向我发来采访稿件,而且在正式发表的新闻作品中张冠李戴,把最基本的法律问题表达得一塌糊涂。当我看到自己被尊称为“法学家”所发表的观点后,感到无地自容。

  这种不由分说,将自己的问题“一股脑”端出来,强迫他人发表意见,不是在进行新闻采访,简直有些“刑讯逼供”的味道。《南华早报》和《人民日报》等新闻媒体在采访前,都事先进行电话预约,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安排正式访谈。新闻稿件制作好之后,这些新闻媒体的记者会主动发来电子邮件,征询被采访人对作品的意见。在作品被审核无误之后,才见诸报端。笔者感到奇怪的是,现在的一些记者似乎拥有绝对的话语权,我的一些同事之所以不愿意接受采访,就是因为这些新闻记者缺乏最起码的礼貌,对学者的谈话断章取义,使新闻作品成为弄虚作假的造谣之作。还有些新闻记者在网上寻找到采访题目后,操起电话就对学者进行“骚扰”,并且根据个人好恶,“肢解”学者的发言。这样的新闻作品怎么能真实反映学者的观点,取信于民呢?

  更有甚者,一些新闻媒体的编辑记者看到了某学者的某篇文章后,希望转化为新闻作品,于是打着电话采访的幌子,随便询问几个问题,便将文章整段地转化成所谓的新闻报道。这样的编辑记者很缺乏职业道德,他们只不过是利用自己职业的便利条件,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某些新闻媒体的编辑记者相互之间形成“观点市场”,你发表我的作品,我发表你的作品。他们得到作者的作品,不是编辑刊登,而是转发给自己的编辑朋友,让编辑朋友以自己的名义改头换面,刊登出来。这种“小圈子”现象如果不尽快克服,不仅会堵塞言路,形成虚假的新闻市场,而且会产生越来越严重的新闻腐败。新闻评论是通过新近发生的事实表达观点,但新闻评论如果将别人的观点据为己有,那么,编辑就是在从事偷窃勾当,这些行为损害了新闻媒体的公信力。

  中国社会的多样化,需要多样化的新闻媒体,可令人感到不安的是,由于现在新闻媒体相互之间还没有形成良性竞争,结果新闻作品特别是评论作品成为了少数人垄断的“特供产品”。部分学者注意到了这个问题,他们发现在某一个新闻事件发生之后,伴随而来的新闻评论总是从同样的角度展开重复性的议论,而相反的观点却很难在同一份报纸上出现,这固然有维护其价值观的需要,但如果对理性的不同观点也不能兼容并蓄,那么谁还会相信它的“价值观”呢?如果不解决这一问题,将难以形成真正的新闻市场。

【责任编辑:杨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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