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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计生不享低保” 错位的警戒
2006-09-06 08:59:57  来源:晶报  【字号

  一直以来,低保资格在各地都会遇到形式各异的限定,有的规定养宠物不得享低保,有的规定常买烟者不能享低保,还有打麻将、佩戴金银首饰、两次拒绝就业等限定。海南省日前审议通过的《海南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中特别强调,吸毒赌博嫖娼、违反计划生育超生的不得享受低保。
  
  超生者不得享受低保,是为了惩罚谁吗?惩罚超生的孩子吗?可生育是父母决定的事情,孩子根本无法选择出生或者不出生,他们在超生上是无辜的,不应排斥他们享受低保的国民待遇;惩罚超生的父母吗?可超生者已经为超生受到了惩罚,《计划生育法》规定超生的家庭必须按标准交纳社会抚养费,“人不得为同一错误受到重复惩罚”是基本的法治理性,而不得享受低保是对超生者的重复惩罚,显然不妥。已受到惩罚的超生者生活缺乏保障时,应能和其他人一样平等地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有人会说,低保政策如此排斥超生者是为了表明一种“不鼓励超生”的政策姿态和道德态度,对超生者进行一种“养不起为什么要超生”的政策警戒。笔者认为,低保政策不应承载这种低保之外的政策目的,低保政策的目标应该非常单纯,就是为生活真正困难、缺乏保障的人提供最低的生活保障;低保政策制定者的眼中应该只有需要救助的生活无着落者,而不必过分考究他们何以“生活无着落”,是因为超生还是因为生意失败。
  
  现代行政管理理论认为,一个制度实施起来要有执行力和效率,只能承担一种管理任务和治理目标,对象越单一、指向越明确、任务越简单越好,任务重了、目标多了、指向模糊了,就会耗散制度的注意力,破坏制度内在的执行逻辑,从而在冲突中使制度陷入瘫痪——低保制度的指向应该很明确,就是为困难者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承载诸如“不鼓励超生”之类过多的教化任务只会扭曲低保政策的救助初衷。超生的归超生,低保的归低保,惩罚和抑制超生的政策任务和价值目标只能由《计划生育法》去承担。前段时间舆论热议的“择校费收税”也是这个道理,严禁择校那是教育部门的事,税务部门只应负责对各种收入依法进行征税。[作者:曹林]

【责任编辑:林志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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