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海峡时评
不孝敬父母者不能当领导干部之争
2006-09-15 08:44:27  来源:红网  【字号

  山西晚报:不孝敬父母者不能当领导干部,在职的不能提拔重用,这是山西河津市新近出台的规定。河津市“局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暂行办法”规定,局级领导干部应当具备“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外,为了保证干部的道德水平,以“八荣八耻”为标准,拟担任局级领导干部者必须孝敬父母、善待配偶、诚实忠信。组织部门在考察局级领导职务拟任人选时,须考察其德、能、勤、廉、学等情况。
  
  叫好(广东 洪巧俊):这个规定如果能真正落实到实处,不能说没有效果。一个干部不能和风雨共舟的妻子相度好,又怎么能和其他班子成员相度得好?一个连自己亲生父母都不孝敬的人,还能巴望他“孝敬”人民、为老百姓多干实事?一个连兄弟姐妹间的关系都处理不好的人,还能处理好单位的关系?乡里邻里的口碑都不怎么好,官做大了,群众的口碑也就好不到哪里去。一个领导干部连自己的父母妻儿都不能善待,怎么能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我们还必须强化以德治国的意识,使二者互为表里,相辅相存。没有德治支持的法治,是没有根基的;没有法治支持的德治,也是空谈无力的。二者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这应是历代治国的一条基本的历史经验。所以我认为,对河津市新出台的不孝敬父母、不善待配偶者不能当领导干部,在职的不能提拔重用的规定,是条好规定。
  
  反对(福建 修仰峰):要求官员德才绩三位一体,这个愿望是好的,但问题是,人不是神,不可能完美无缺,如果将孝敬父母、善待家人等道德问题上升为评价、选拔官员,乃至治理国家的不二标准时,其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对此,学者黄仁宇在其著作《万历十五年》深刻地论述过,他认为“以道德代替法律”是传统中国政治治理中的一大顽疾,严重阻碍中国法律精神与契约意识的成长,宋代以降因此迅速落后于西方。正因如此,“依法治国”代替“以德治国”成为世界范围内的主流价值观。美国公众对总统的要求,有一个形象描述,“不指望他是个完美男人,只要求他尽责尽职”。
  
  官员作为政府雇用的公务员,是否提拔重用,我觉得更简洁明了、也更可行的途径无疑就是按规则办事:你足够优秀吗,看你是否符合现有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你在任上称职吗,也一一参照考核标准,给出公平公正的评价。公务归公务,私德归私德,这是现代政府应具备的常识,如果将过多、过高的道德标准强行压给官员,结果要么使道德异化为伪道德,要么道德标准成为好看的摆饰。
 

【责任编辑:林志彻】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