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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有奖”与“加班光荣”
2006-07-30 07:50:36  来源:工人日报  【字号

      近日从媒体上读到两则相关的新闻,一则叫“休假有奖”,一则叫“加班光荣”。读后令人感慨系之,不吐不快!

“休假有奖”说的是,苏北海安县公安局推出新举措:民警除了正常享受法定节假日、探亲假、产假及婚、丧假外,必须按规定休完14天的年假,凡是按照年休假规定休息的民警,休息期间每天奖励20元。今年以来,该局已有13个基层单位先后安排47名民警通过外出旅游、集体采风等方式调整疲劳心态。

“加班光荣”说的是,时下外资企业42%的劳动者处于超时工作状态。“朝九晚五,成了朝九晚‘无’”。据一家人力资源公司一项最新调查资料显示,某市目前有42%的员工每月工作时间超过50小时。与此同时,有40%的员工对工作表示倦怠。调查还表明,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上班族出现焦虑、失眠、记忆力衰退等症状,身体健康被严重透支。而所有这一切,都缘于所谓“加班光荣”的伪“企业文化”。

显而易见,“休假有奖”与“加班光荣”,是截然相反的两种不同的管理理念。前者以人为本,健康第一。后者追逐高利,无视生命。记得列宁早就说过一句名言,不会休息的人,就不会工作。显然这是真理。殊不知人的体力是有限度的,一个人若是得不到充分的休息,就不可能保持充沛的精力。而一个没精打采的人,又怎能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呢!其实,发达国家的企业及其员工都非常重视休息权的落实,一些外资企业在发达地区设厂也是常常强制员工休息。但是有些企业一进入中国后,便一反常态,竭力鼓吹“加班光荣”的伪“企业文化”了。这些企业的管理理念无疑是“将生命作为可牺牲的成本”,有意识地提高淘汰率,靠高频率的新血液维持高增长,因而毫不顾惜员工的生命价值,以致在一些行业成了“过劳死”的高发区!

人是万物之灵,世间最宝贵的东西便是人。我们发展经济的目的就是为了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和精神生活水平,让全体人民都过上好日子。为此,我们在称道“休假有奖”人本理念的同时,更要关注和维护那些外资企业、跨国公司员工的休息权。要对“加班光荣”的伪“企业文化”说“不”!

当然,关键还在于我们要实行法治,不断健全和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并予以细致的规范。例如,规定在企业一般都要实行员工正常休假制度,不得随意加班甚至无休止地要求员工加班加点,对于那些加班较多的员工应及时发出休假通知甚至强制休假。对于用人单位以种种方式强迫员工加班的行为,工会和劳动监察部门应积极主动介入,切实维护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此或可改善员工的身体状况。 (韩导勤)

【责任编辑:林志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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