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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民主评议为“低保”把好关
2006-06-07 12:58:30  来源:新华网  【字号

    确定低保户,既是保证城市低保制度公平性和公正性的关键,又是做好这项工作的难题。如何把握关键,破解难题,辽宁锦州市提供了一条很好的经验:民主评议。街道组织居民代表组成评审团,先“议”后“选”,无记名投票,获得2/3以上票数,才能有低保资格,每月对申请低保的居民评审一次。(见6月5日《人民日报》)

    按照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规定,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无论其是否就业,也无论其身份如何,只要其家庭的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就可以申请城市低保待遇。要使这一保障制度落到实处,确保低保始终严格地惠及那些困难群体,必须切实把好低保工作的两道底线:一是应保尽保;一是不应保坚决不予保。前者要求不遗漏一个困难户,后者不允许混进一个假冒户。

    解决低保工作动态管理的困难,把好低保的“底线”,说起来容易,真正兑现很困难。人是有趋利性的,“个人申报”很难都做到实事求是,“人情保”在所难免,加之权力的“后门”,致使“不应保”的富裕户混入低保,套取保障金的现象在一些地方经常发生。不久前,重庆市渝中区对低保户进行抽查,在4个街道的4个社区发现50多户低保家庭人均收入已高于享受低保标准,在这些人中,有的使用高档超薄型手机,有的饲养名贵的宠物犬,有的隐瞒家庭收入等等。(见6月5日《人民日报》)

    “阳光”既是行政的防腐剂,也是公平公正的保证剂,低保工作需要“阳光操作”。“民主评议”要比单位证明可靠得多,要比领导圈定可信得多。群众的眼里容不得沙子,谁家的经济状况如何,谁家的生活水平咋样,谁家是否阔绰奢侈,是否住别墅、养轿车、侍候名贵宠物,一经“民主评议”自会清清白白,恐怕某些人再想开着宝马、抱着京八狗去领低保金就不那么容易了。

    作者:石 飞

【责任编辑:林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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