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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救民工溜走将了谁的军
2006-03-23 23:15:49  作者:叶祝颐  来源:东方网  【字号
3月21日,因在租住的房子内发生一氧化碳中毒, 6民工被送进贵阳市白云区医院抢救,被送进医院时都不同程度出现昏迷状态。但获救后,他们连招呼都没打一声,就悄悄离开了医院。据了解,6民工因为没钱,怕承担不起医疗费,所以连输液都没有打,就悄悄离开了医院。目前,因中毒较浅,6人的身体已没大碍。(贵州都市报3月22日报道)

    按理说,医院救了民工的命。他们应该感激不尽才对。然而他们还没有来得及打点滴,就悄悄溜走了,是否太不诚信了。但是看完新闻,笔者又不敢轻易责备这些“逃跑”的民工思想品德的偏差。原来,他们怕承担不起医疗费。笔者认为,令人心酸的“逃跑”理由背后实际上折射了民工看不起病的真实生活状态。

    当然,现在为公众所诟病的看病贵的问题,是民工溜走的重要原因。工资勉强够填饱肚子的民工,面对不菲的抢救费用,他们实在是力不从心。但是笔者认为,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民工溜走还缘于他们享受不到医疗保障政策的现实处境。

    在笔者看来,民工没有医疗保障待遇并非个别情况。按劳动法的规定,他们本应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在强势地位的老板面前,民工与老板的劳动关系历来就不平等,许多民工为了获得挣钱的机会,不得不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且,由于现有的户籍制度与制度的漏洞,少有用人单位主动为民工购买医疗保险。政府部门也没有切实可行的措施破解民工看病难题。于是,求医问药成了一种奢望,他们往往只能“小病扛,大病拖,实在不行就吃点药对付”。他们怎能负担这笔意外医疗费用呢?他们选择溜走就不难理解了。

    我们要看到,进城民工承担了城市建设的大部分基础性工作,他们为城市建设与发展作出了贡献。从“谁贡献,谁受益”和社会和谐的角度看,他们理应享受医疗保障权利。因此,笔者认为,获救民工溜走实际上将了政府部门的军。保彰民工权益,打破身份壁垒,强制用人单位为他们购买医疗保险,让他们摆脱付不起医疗费困境。显得尤为重要。

 

【责任编辑: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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