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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看巨贪刘俊卿如何“立德”
2006-12-22 09:06:04  来源:红网  【字号

  因单独或伙同其妻先后收受人民币1476万余元,美元25万余元,港币10万元,且对1495万余元、美元41万多元、港币61万多元家财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安徽涡阳县委副书记,安徽双轮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刘俊卿近日被省高院依法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其个人财产人民币229万余元。值此终审判决之际,禁不住想到刘俊卿的“立德”之论。(2006年12月19日《新安晚报》)
  
  刘除了在各种场合大声呵斥“企业的经营者私欲膨胀,权力寻租,道德败坏,腐败行为大量滋生”,在亲手创办的《双轮报》上多次刊登《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等反腐文章,开会号召手下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还声称:一个成功人士或成功的企业家,必须具备一个“德”字;要有道德素养,要有政治道德观,要人品正派;一个缺乏“个人德行”的人,最终难以走向成功。一个有“才”而无“德”的人,即便他再能干,企业也不能用。
  
  把“德”作为立身之本,为企之基,从政之道,不能不说抓住了自省、内修的反腐根本。然而,如此言简意阂的反腐理论,竟然被其糟践得面目全非。我们不妨以“德”作解剖刀,剥下其口是心非言行悖离的画皮。
  
  先说为人之“德”。怎样才算有“个人德行”?我想无非是,为民者,当淡泊名利,奉公守法,老实本份,像刘俊卿的父亲那样,作为一名老职工,11级的酿酒师,勤勤恳恳地劳作了一辈子,不因子女地位的变化而改变自己的人生态度和生活习惯;为官者,当平等待人,平易近人,不骄不躁,虚怀若谷。而刘对下,却是一个飞扬跋扈的“土皇帝”。作为一厂之长,恃功自傲,竟耗资70多万,在厂门口为个人造了二层楼高的一尊“塑像”,还将其照片印了4000多份,要求每个员工家里都要悬挂。职工在其淫威下只能战战兢兢,不敢拂逆。甚至意见与其不合的集团中层干部,刘且可以公开殴打。对上,却奴性十足。对领导交办从来都来者不拒,曾多次告诫身边的人,“只要领导开口要钱,绝对不能拒绝”。先后向原阜阳地区行署副专员、阜阳市市长等人大肆贿赂。如此媚上欺下,前恭后倨,何德之有?
  
  继说为夫之“德”。为人之夫,当忠贞不渝,恩爱守常,“我爱我家”。可刘是“家花没有野花香”,“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包养情人,多生超生。刘共有7个孩子,前妻所生的2个现都已工作,现妻所生的也已成人,仍与情人生育一胎。对刘指控的13处房产中,大部分用来提供给情妇居住,仅在合肥便有3处房产,多次索贿亦因情人而起。如此道德败坏,生活靡烂,胡作胡为,愧对妻子儿女,有悖夫德人伦,有违党纪国法,实为奇耻大辱!
  
  再说为厂长之“德”。为厂长者,当光明正大,举贤任能,知人善任,公正用人。刘却任人唯亲,四弟当上了生产处长,五弟为武装部长,六弟任双轮集团副总经理;妹夫集团副总兼纪委书记,外甥成了总经理助理,堂堂国企几成了刘氏家族企业。其弟建立的集团保安队,人数达100多人,比一个公安分局的规模还要大,且装备很好。刘作为“土皇帝”说的话就是“圣旨”,几乎到了为所欲为的地步。由于其家族成员把持了人、财、物、产、供、销各个环节上的重要领导岗位,先后受贿案值1.4亿多元。最终,都受到了法律的治裁,亦是罪有应得。
  
  后说为政之“德”。为政者,当思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廉洁奉公,克尽职守,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刘“商而优则仕”,从厂长到集团董事长、涡阳县委副书记、亳州市人大财经委主任。1993年至2004年为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其妻张兆侠先后170多次收受、索取包装印刷企业老板、广告商、原酒供应商、白酒经销商、下属企业及员工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476.15万元,美元25.05万元,港币10万元,并为他人承接业务和结算货款提供方便。由于财大气粗,竟然放言摆平中纪委的人。“中纪委的也是人,他要吃饭、要花钱,我就能把他摆平。”如此唯利是图,权钱交易,胆大妄为,忘乎所以,与共产党人的道德观、价值观、人生观、金钱观、权力观何异于千里之遥。
  
  在庭审最后陈述中,少儿时代家境十分清贫,曾立志长大后要当黄继光式英雄的刘俊卿,说到动情之处不仅潸然泪下,居然引用莎士比亚的名言来表达悔恨。“一个穷奢极欲、贪得无厌的人比贫穷而知足的人要更加不幸得多。”我不知道,这究竟又是贪官的“脱口秀”,还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作者:刘效仁]
 

【责任编辑:林志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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