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海峡时评
贪官争做“典型”的讽义
2006-12-12 08:52:11  来源:东方网  【字号

  作者:池墨
 
  贫苦农民出身的王昭耀,在副省级岗位上工作了13年,官至省“三把手”。在16年的时间内,他先后收受44人给予的贿赂共计294次,另有810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两罪涉案1514万元。法庭上,王昭耀全部认罪,并愿意现身说法,警示广大干部,争做从宽处理的典型。(12月11日《民主与法制时报》)  

  在这个典型泛滥的年代,什么都要树典型,什么都可以树典型。在官场,有恪守奉公的清廉典型,有贪图享受的腐败典型。现在,身陷囹圄的原省委副书记、省政协副主席王昭耀欲争做从宽处理的典型,让人哑然失笑之余不禁渭然长叹,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俗话说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王昭耀因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沦为阶下囚。在公安部秦城监狱,他经常趴在铁窗前流泪,感慨人间的酸甜苦辣。真是此时方知后悔晚,身陷囹圄悔当初。王昭耀的仕途一帆风顺,腐败之路也畅通无阻,但是,腐败的尽头是监狱,当王昭耀从伸手的那一天起,他就朝着监狱一路走来,直到戴上镣铐锒铛入狱,才蓦然惊觉自己犯下了罪行。王昭耀的腐败经历其实并无典型之处,都是禁不住金钱和女色的诱惑,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触犯了党纪国法,最后殊途同归,去了贪官们“该去的地方”。所不同的是,王昭耀认罪态度“非常的好”,就连最早报道庭审消息的新华社记者都感到非常吃惊,认为王昭耀认罪态度“出人意料”。  

  与王昭耀的“诚恳”不同的是另一贪官王怀忠,因为受贿517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480多万元,被扣押财产1085万元而被收监,但因为拒不认罪,结果被判了死刑。有了前车之鉴,王昭耀自然不敢大意,在开庭审问时“完全认罪”,避免了法庭的唇枪舌剑,为法官“节约”了不少时间和唾沫。更重要的是,另外有80%的犯罪数额是王昭耀自己主动交代的,王昭耀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实践”了他“争做从宽处理的典型”的诺言。用参加旁听的一位教授的话说,王昭耀经常是某一方面工作的典型,他尝到了当典型的甜头,即使成了阶下囚,也忘不了争当典型。这位教授的话真是意味深长发人深省,只是不知道这句话能否警醒官场的官员,警醒那些还没有东窗事发的贪官,我们究竟该做一个什么样的典型?

  王昭耀争做从宽处理的典型,这个典型也许可以改变他的命运,让他幸免于死。王昭耀争做“典型”的唯一意义就在于,他为我们的官员上了一堂真实版的政治课和法制课,先有以身试法,才有后来的“现身说法”,但愿王昭耀的典型,能让所有的官员闻者戒!
 

【责任编辑:林志彻】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