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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睡保姆”是一面镜子
2006-11-24 08:38:19  来源:东方网  【字号
  作者:奚旭初
 
  在合肥市南七及安庆路一带,部分不法中介为赚取中介费,在服务中,竟公然推介“陪睡保姆”,这些保姆多数来自偏远农村,而找保姆的多数为单身老年男子。(11月22日安徽商报)
  
  前不久刚刚读到了西安“陪睡保姆”的消息,今天“陪睡保姆”在合肥又有了续篇。其实,“陪睡保姆”在西安、合肥的曝光,只是冰山一角。更不必说,早在两年前,媒体就披露过辽宁鞍山市又做家务又“陪睡”的女保姆的情形。当然不能据此就认定“陪睡保姆”已“蔚然成风”,但称其正在蔓延扩散却不是言过其实。议论斥“陪睡保姆”是一个伤风败俗的怪胎,这话当然对。然而议论将板子全打在单身老年男子屁股上,却不公允。“陪睡保姆”的出现,更多的错是出在子女身上,并且折射出了老人的生存状态,尤其是丧偶老人的再婚难。
  
  “陪睡保姆”大多是子女雇来的。子女为什么要给孤身一人的老父雇个又做家务又“陪睡”女保姆呢?原来这个选择的后面是子女精心的算计。“出门一把锁,回屋一盏灯”,孤单不仅使生活黯然失色,更使心灵备受煎熬,丧偶老人渴望再婚,找一个情投意合、知疼知热的伴侣,走完最后的人生。然而老人再婚何其难,千难万难最难的是来自子女的阻挠。在子女看来,如果让老父再婚,可能产生财产纠纷,为了“肥水不流外人田”,最好的办法就是雇一个另类“保姆”。最让子女们满意的是,为老父亲找了又做家务又“陪睡”的保姆,再无后顾之忧——即使老父亲有再婚的念头,也不好意思提出来了。
  
  “应运而生”的另类“保姆”,问题多多,既过不了道德这一关,更过不了法律这一关。又做家务又“陪睡”,对于老人来说,雇这样的“保姆”不是变相的租妻吗?子女为了自己那一点私心,将老人置于多么尴尬的境地。而于“保姆”而言,因为“陪睡”,岂不有卖淫之嫌?至于出这个馊主意的子女,更是扮演了“拉皮条”的角色,认真说起来,比老人和“保姆”的罪过更大。
  
  透过“家庭问题”的表层,看到的无疑是一出丑剧,完全违背了社会公德,是对传统家庭观念、婚姻观念、道德观念的颠覆,也是对我国现有婚姻制度、家庭模式的一种冲击,是道德、法律所不能容忍的。而问题还在于,如果“陪睡保姆”真的“蔚然成风”,又是怎样一个“礼崩乐坏”的乱局?我们一直说老人的境况如何,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尺度。其实,老人的境况如何,同样是衡量子女道德水准的尺度。从“陪睡保姆”这面镜子中,子女看到了自己是什么样子?
 

【责任编辑:林志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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