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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公布10处违建 当事人须在五日内自行拆除
2014-07-12 09:33:10  作者:陈曦 桂丹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7月12日讯 记者昨日获悉,鼓楼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在本月的整治行动中,又立案调查了10处违法建筑。

  这些违法建筑责令拆除期限已届满,当事人须在五日内自行拆除,逾期将被强制拆除。

  另外,6月1日起的40天内,闽清县共拆除“两违”建筑293处,面积达144536平方米。

  闽清县“两违”办昨日又公布20处违法建筑,要求当事人在限期内自行拆除,逾期将依法强制拆除。其中,位于梅溪镇榕星村吴位煌机砖厂的违建,占地面积达1350平方米;位于白中镇攸太村鸡角笼的违建,占地面积达3100平方米;位于上莲乡新村村的违建,占地面积达1450平方米;位于下祝乡新亭岗的违建,占地面积达1836平方米。

  详细地址

  五凤街道左海名苑A2-2井关外路5号106单元旁

  柴铺河巷榕树北侧东泰路246号708楼顶航龙花园7座806楼顶

  北浪路30号杨桥中路1号名湖豪门西侧停车场

  玉融花园14座1B、1C南侧

  公益南路福圆花园D座002

  杨桥西路268号榕桥招待所

  (福州晚报记者 陈曦 桂丹 通讯员 邱国文 吴广钟)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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