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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成新营销方式 榕刷“赞”专业户月入四五千
2014-02-19 22:49:50  作者:江海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记者联系一位专门“卖赞”的卖家,他告诉记者,买卖双方的交易谈成后,首先会有一个微信主号要求添加好友,通过验证后卖家通过主号弄清楚你的朋友圈里求赞的内容是哪条,然后再启用小号“刷赞”。买家一旦通过支付宝链接付款,卖家便提示“开刷”。此时,需要买家随时接收陌生微信号发来的“好友验证请求”,并立刻一一通过。这些“新增好友”会在验证通过后第一时间在你朋友圈里的指定内容下进行“点赞”。达到数量后,买家可以再将这些新增好友删除。

  在这个过程中,唯一“烦人”的就是操作比较麻烦。据了解,卖“赞”的商家是用人工手动一个个登录微信账号去刷“赞”的,并没有机器辅助,买家也需要配合好整个“点赞”流程。如果双方的配合度差、验证慢的话,五六十个“赞”操作完要半天甚至一天。

  当然,辛苦还是有回报的。记者不少朋友表示都在朋友圈上炫耀自己用十几二十元“买赞”后从商家那里换来的玩偶、工艺品、电影票甚至裙装;而卖家则依靠动动手指换换账号,通过专门帮人“点赞”,每月能收入四五千元。

  部分商家“收赞”不送礼引起纠纷

  “买赞”开始让商家们感觉郁闷甚至“崩溃”,然而也有市民发现,“狐狸还是玩不过狡猾的猎手”。鼓楼区市民张晓在名为“**数码”的微信公共账号里看到这样一条信息:集齐80个“赞”就能获得手机充电宝一个。他广邀朋友,迅速集齐80个“赞”后到五一南路该手机店领奖时,商家给他的答复却是活动已经结束,奖品没有了,虽然宣传广告上写明了结束日期是2014年2月28日。

  记者从福州市各级工商部门获悉,近期关于“点赞送礼”的投诉的确增多,许多市民在朋友圈里看到只要集齐不同数量的“赞”,就会获得相应奖品的宣传,但是参与时却被商家以种种借口如“过期”或者“礼物已发完”来敷衍。

  “这其中存在隐形欺骗行为,既扰乱了正常的营销秩序,打击了参与者的参与热情,同时也让市民对这种创新的营销方式产生质疑。”福建中美律师事务所的林律师表示,根据《合同法》规定,商家在微信平台发布的点“赞”活动属“要约”,消费者按要求完成点“赞”属“承诺”,至此双方形成了消费合同。商家不兑现承诺系违约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消费者有权向消协投诉或法院起诉。但目前网络营销监管的相关法律比较滞后,因此消费者切忌盲目跟风,应事先和商家进行沟通。

  (福州晚报记者 江海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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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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