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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给工业产值和用电增长较大的相关企业奖励
2014-02-19 22:12:56  作者:朱毓松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2013年9~12月期间是我市工业用电月增速环比有提高的月份。根据我省《关于促进9~12月全省工业用电奖励措施的通知》,市政府决定,对我市工业产值和用电增长贡献较大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给予奖励,鼓励企业拓展市场、多接单、多生产,推动项目加快投产发挥效益,保持全市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这是记者昨日从市经委获悉的。

  据悉,奖励对象为纳入市重点监测范围或当月产值增量在2000万元以上,且当月用电增量在50万千瓦时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钢铁、有色金属、纺织化纤、建材、交通设备、电子、电气设备等耗能较大行业的企业用电增量,则按各行业用电和产值比例在一定范围内(0.5~1.5)进行折算,即全市工业1.0,纺织化纤0.90,钢铁0.53,建材、有色金属0.50,交通运输、电气、电子设备1.50。其他行业用电增量的折算系数取全市平均水平。

  奖励标准为以折算后企业月用电同比增量占全部符合条件企业折算后月用电增量的比重计算企业的月度奖励金额(取千元整数),省下达资金中千元以下余额合并到奖励金额最高企业,单家企业奖励金额不少于1万元。

  (福州日报记者 朱毓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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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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