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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出台优惠延续政策 继续扶持港口生产发展
2013-08-31 20:52:08  作者:常诗纯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31日从福州港口管理局获悉,我市于日前正式印发《鼓励福州港口生产发展的补贴及优惠政策的通知》。据了解,该政策的出台将加大对福州港口生产发展的扶持力度,有利于吸引更好的船公司、码头企业、货主加入发展江阴核心港区的队伍,做大做强福州港。

  记者了解到,2012年我市出台了港口生产发展补贴及优惠政策,该政策已于2013年6月30日到期,此次出台的通知是对去年优惠政策的延续和补充。

  “今年政策的执行期延长了,延续为3年,至2016年12月31日止。”据福州港口管理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介绍,今年市政府出台的鼓励福州港口生产发展的补贴及优惠政策在维持去年原有大部分项目不变的基础上,对部分扶持项目进行适当调整,将江阴港区远洋干线和近洋航线补贴合并为国际航线补贴,并统一两种航线的新增补贴和巩固补贴标准,同时增设江阴港区集装箱码头公司中转集装箱补贴,适当提高内贸穿梭支线船公司运营补贴标准,明确省内、省外有关港口至江阴穿梭支线补贴。

  据了解,2012年福州市鼓励港口发展补贴优惠政策促进了马士基、法国达飞、地中海、中远等国际国内航运公司在江阴港区巩固并新增国际航线,推动了箱源向江阴港区聚集,启动开展国际中转业务,并吸引玖龙纸业、赛得利等大型外贸企业将江阴港区作为其原材料进口口岸。

  (福州日报记者 常诗纯 通讯员 钟承荣 林开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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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红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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