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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被罚5.23亿元 福州受害股民拟抱团索赔
2013-08-30 21:32:10  作者:陈玲云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16日以来,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引起了社会各方的关注。30日下午,证监会通报了对光大乌龙指事件的处罚决定,将没收光大证券违法所得并处以5倍罚款,罚没款金额总计逾5.2亿元。同时,证监会表示投资者可对光大证券提起诉讼要求赔偿。记者了解到,目前福州已有6位受害股民拟抱团向光大证券索赔。

  光大证券被处罚5.23亿元

  16日11时05分,光大证券在进行ETF申赎套利交易时,因程序错误,其所使用的策略交易系统以234亿元巨量申购180ETF成份股,实际成交达72.7亿元,引起沪深300、上证综指等大盘指数和多只权重股短时间大幅波动。

  证监会30日认定,光大证券在816事件中,虽然是由系统缺陷引发,但光大及其相关负责人构成内幕交易、信息误导和违反券商内控管理规定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

  证监会决定,将对光大证券和相关责任人员采取“顶格”行政处罚措施,没收其违反所得约8700余万元,并处以5倍罚款,共计约5.23亿元。

  另外,证监会还停止了光大证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固定收益证券除外),暂停审批光大证券的新业务,责令公司整改并处分有关责任人员。

  光大乌龙指事件中,光大证券的四位相关决策人,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被分别予以警告,罚款60万元并采取终身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并宣布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针对赔偿,证监会表示,依照《证券法》第76条第三款规定,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投资者因光大证券内幕交易受到的损失,投资者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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