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财经资讯
闽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收费标准确定
2013-08-28 17:05:58  作者:熊志敏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省物价局日前重新核定了我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收费服务标准,包括火灾自动报警和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消防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卷帘系统与防火门系统、通风排烟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易燃易爆区域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电气防火安全检测这九大类服务收费标准。

  据新的标准,开展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防火安全检测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必须依法取得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防火安全检测的相关资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接受企业委托开展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防火安全检测,应严格按照国家或省规定的标准、规范,本着“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和收费。

  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收费为中介服务收费,除钢结构防火涂料检测收费标准为3元/M2 外,其它具体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详见附件,附件所列的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允许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下浮。对已投入使用的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防火安全开展检测,要按照自愿委托的原则,其收费标准按附件规定项目标准的50%收取检测费。对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防火安全检测不合格整改后需复检的,仅允许对复检项目收费,收费标准按附件规定项目标准的30%收取。

  开展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服务应与委托方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明确委托服务的项目、服务内容和标准、双方的义务和责任、收费方式、收费金额、付款时间等内容。严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只收费不服务或减少服务内容变相多收费用的行为。

  新核定的收费标准自2013年8月20日起至2016年8月19日止。相关收费标准见附件。

  附件:

  1.火灾自动报警和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收费标准.doc

  2.消防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收费标准.doc

  3.气体灭火系统收费标准.doc 

  (福州新闻网记者 熊志敏)

  (版权作品,未经福州新闻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熊志敏】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