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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推出多项优惠政策 民间资本“抢滩”村镇银行
2013-08-20 09:28:47  来源:海峡都市报  【字号

  海峡都市报8月20日讯 过去民间资本想开一家银行,是不可能的,但目前这并不是一件非常难的事。近日,我省出台了《关于加快村镇银行组建和发展的指导意见》,提供多项配套优惠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产业资本、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按照相关规定,在县(市)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在乡(镇)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目前各省都出台支持村镇银行的优惠政策。

  中国村镇银行联盟福建分会秘书长杨帆说,该分会刚刚成立,但已有很多福建企业投资人纷纷前来了解政策,洽谈成立村镇银行业务。

  他介绍,至2012年末,福建省共规划61家村镇银行,已获银监会批准规划22家,目前已开业的10家村镇银行资产总额达36.6亿元,各项存款余额18.7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5.9亿元。

  另悉,上周末,中国村镇银行联盟福建分会在福州举办中国村镇银行创新峰会,上千福建企业家到会参加。我省一家茶叶企业老板张先生告诉记者,他特意从宁德跑到福州参加这次会议,他觉得村镇银行很有投资前景。他说,现在小额贷款公司很赚钱,但小额贷款公司只能发放贷款却不能吸储,受政策限制很大,而村镇银行不一样,经营范围非常广,不仅可以发放贷款,还可以经营吸收公众存款,办理国内结算等金融业务。

  (海峡都市报记者 李进)

【责任编辑:朱红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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