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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进入大型连锁商场超市 企业可获20万元奖励
2013-08-14 07:27:55  作者:张笑雪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13日从市政府获悉,我市出台多项措施扶持工业产品开拓市场。产品首次进入国内外大型连锁经营零售企业,且第一年度销售总金额超过500万元的,生产企业可获20万元奖励。

  根据市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工业产品开拓市场的若干意见》,将建立《福州市工业产品推荐使用目录》,选择金属材料及制品、水泥建材、塑胶管材、电控电器、照明灯具、办公用品、专用设备、电子软件、纺织服装、医疗食品等十大类我市产能较为充足、具有一定优势的工业产品作为试点,由市开拓办根据申报企业规模、依法经营情况、生产条件、产品质量、缴税情况等条件不定期遴选发布,动态管理。

  在扶持工业产品拓展市场方面,鼓励上下游协作配套,互采互用。支持电子信息、环保设备、工程机械、输变电设备生产企业采购使用《目录》中终端产品,对首次采购金额达100万元以上,按采购总价2%给予采购单位补助。同时,对名优产品首次进入实行全国统一采购配送的国内外大型连锁经营零售企业,且第一年度销售总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奖励名优产品生产企业20万元。

  在每年“5·18”商品交易会上,免费为《目录》内名优产品生产企业提供1000平方米以上场地设立展销专区,并逐年递增。支持我市工业企业参加全国性、区域性的大型专业展会。对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组织参展以及友好协作城市邀请我市参展,给予展位费全额补助,并根据实际支出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特装补助(专项用于整体展示福州产品形象)和不超过2万元的宣传补助,给予牵头单位上述三项补助总额20%的组织管理费补助;对经委根据企业申请牵头组织的抱团(参展企业5家以上,含5家)参展(广交会除外),给予展位费80%的补助,并给予牵头单位展位费总额15%的组织管理费补助。

  另外,还将在全市开展“爱我福州、爱我企业、爱我产品”活动,增强城市荣誉感,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使用本地名优产品。由市宣传部门牵头组织在媒体上开辟专栏,宣传本地名优产品及其生产企业,提高影响力和知名度。

  (福州晚报记者 张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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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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