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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福、明一等长乐驰名商标企业 获政府百万奖励
2013-07-06 20:44:45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6日从长乐市工商局获悉,日前长乐市政府拨款250万元,对2012年度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福建省著名商标的企业进行奖励。其中,福建省台福食品有限公司、明一(福建)婴幼儿营养品有限公司分别获得100万元中国驰名商标奖励,福建元成豆业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每家获得5万元福建省著名商标奖励。

  目前,长乐市共有注册商标3000余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3件,福建省著名商标53件,福州市知名商标78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件。

  (福州晚报记者 徐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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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巧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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