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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征收宦溪镇13.39公顷土地 农用地10%作留用地
2013-06-06 07:01:00  作者:何佳媛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5日获悉,我市将征收晋安区宦溪镇湖山村13.39公顷土地,批准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普通商品住宅用地。

  补偿标准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按区片综合地价60万元/公顷(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建设用地上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按《福州市城区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若干意见(试行)》执行。该地块将按照征收农用地的10%确定留用地,并实行留用地每亩50万元货币化补偿,用于被征地村集体发展第二、第三产业。

  (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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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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