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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宾馆首现“零赔偿” 顾客弄坏小物件无需赔
2013-03-23 08:37:01  来源:海峡都市报  【字号

  海峡都市报3月23日讯 “弄坏酒店马桶盖被要求赔偿600元,弄脏酒店被单200元押金被扣……”记者从我省旅游质监所了解到,目前我省酒店对客人损坏物品的赔偿,都是各酒店说了算,由此也引起不少纠纷。昨日,记者从福州酒店业了解到,福州首现“零赔偿”宾馆,即顾客弄坏客房小物件无需赔偿。

  率先实行“零赔偿”的是福州仓山君安宾馆。宾馆负责人陆先生介绍,“以前客人弄坏客房里的小物件,我们也是要求照章赔偿的,如烟灰缸打碎了,赔10元;淋浴头摔裂了,赔30元。后来发现这样做顾客很不满,钱收得也不多,却断了‘回头客’的路。于是,我们前一阵子就做出了‘零赔偿’的决定。”

  目前在我省酒店业,客人损坏客房物品,并没有统一的标准,赔偿金额一般是各酒店自定的。“有些酒店、宾馆会在客房内放上一份《宾客须知》或《服务指南》,罗列出毛巾、床单、被套、镜子、电脑、冰箱等各类物品的赔偿金额,而赔偿价往往都高于一般的市场价。”福州一家旅行社的黄经理告诉记者。

  “顾客若损坏物品,我们酒店索赔,是依据物品的成本价,同时与顾客进行协商,不会乱开价。”福州一家星级酒店的负责人林经理说,有的酒店之所以规定这类高价赔偿清单,他们打的算盘是,赢得一些议价的空间,好与顾客协商。

  对零赔偿的做法,福州不少酒店认为该做法很难长远。业内称,对于一些小物品,目前有些酒店一般就不计较了,但是大的物件酒店是不可能自己承担的,还是要顾客赔。制作高价赔偿清单,是起到“警示牌”的作用,提醒顾客保护好客房的物品。

  (海峡都市报记者 朱丽萍)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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