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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起城乡困难群众可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2013-02-25 22:34:31  作者:朱毓松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日前,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城乡困难群众可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根据通知,可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对象须具有我市常住户籍、死亡后按照殡葬法律法规火葬和骨灰安放、未享受国家或单位丧葬费补助的城乡困难群众。具体对象为: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县(市)区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允许火化证明的无名遗体。

  免费的项目为: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接运费;3天内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费;遗体接运尸袋(纸棺)费;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费;价值200元的骨灰盒;小型告别厅使用费。

  根据通知,符合条件的对象,经办人须持经办人身份证、死者身份证、免费对象(死者)有效证件(如低保证、“五保”证、优抚证等)、死亡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死者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民政部门办理免费申请手续,按要求如实填写《福州市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免费申请表》。在异地死亡并在死亡地火化的,经办人先付费,后凭有效票据和相关手续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殡仪馆报销。

  通知还指出,各县(市)可结合实际,适当扩大困难对象的范围(含户籍地以外)。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免费对象到辖区内的所有人员。

  (福州日报记者 朱毓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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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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