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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人员或可重新入驻银行 需佩戴明显胸牌
2013-11-28 20:29:19  作者:邱陵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28日,中国银监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邮政保险代理渠道销售行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禁止保险公司人员驻点”有所松动,在满足相关规定时,保险公司人员可以在银邮机构的相关网点进行辅助咨询,同时需佩戴有明显本公司标识的胸牌,着装与银行、邮政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有显著区别。

  保险人员或可驻点咨询

  通知称,在代理合作期内,连续2个季度银行、邮政代理机构省级机构代理同一保险公司业务,期交保费达到或超过该省级机构代理该保险公司全部保费收入的30%的,该保险公司人员可以在该省级机构的相关网点进行辅助咨询。工作内容为:培训银行网点销售人员、帮助银行网点销售人员解答客户对产品及相关服务的疑问。

  此前,银监会于2010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曾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人员派驻银行网点,银行每个网点原则上只能与不超过3家保险公司开展合作。银保销售模式随之发生变化,由原来的驻点人员推动转为由银行员工代销,保险公司则加强对商业银行员工提供业务培训。

  通知同时要求,保险公司人员需佩戴有明显本公司标识的胸牌,着装与银行、邮政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有显著区别。保险公司人员不得单独接触客户销售保险产品。 通知也对犹豫期做了调整,将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产品的犹豫期定为15个自然日,长于现行的10天。

  在榕银保企业持谨慎乐观态度

  28日,记者向在榕部分险企相关人士咨询此事,包括泰康、中英等寿险公司均表示尚未接到总部通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自从银保人员不能驻点后,公司的销售量的确出现下滑,主要还是因为银行员工代销力度不足,且专业性上有所欠缺。“如果保险公司可以重新驻点,无疑对保险公司是个利好,不过现在还不知道具体如何执行,能否拉动业务量还有待观察。”

  记者了解到,通知更注重强调银保业务的保障功能。保险公司要加大力度发展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保险产品,规定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养老年金保险的保费收入之和不得低于银邮代理保费总收入的20%。

  对此,在榕一家股份制银行个金部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该行也未接到总行相关通知。三年前禁止保险人员驻点后,该行仍有与保险公司合作,改由银行员工代销保险,代销员工也都通过保险代理资格考试。不过驻点禁止后,保险产品代销量比以往有所萎缩。驻点一旦重新松动,估计保险公司也会更加积极与银行联系驻点事宜,但银行会持谨慎推广态度,优先选择管理完善的保险公司进行合作,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销售纠纷。

  (福州新闻网记者 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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