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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试点建设早餐连锁门店 单店可获3-4万元补助
2013-11-01 20:44:53  作者:邱陵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1日,记者从市商贸服务业局获悉,福州拟开展标准化早餐连锁门店建设试点,五城区要建30家以上统一品牌的连锁门店,11月20日前申报验收。

  据了解,申报企业应具有福州市早餐工程经营资质,在本市连续开展早餐工程经营业务3年以上,有固定经营场所,2012年12月31日前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企业早餐服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60%以上,在五城区已建设15家以上早餐连锁门店。此外,企业还须建有1000平方米以上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及一定规模的早餐供应网点,实行集中生产、统一配送和连锁经营方式,持有本省、市质监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许可证和本省、市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在建设标准上,早餐连锁门店应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规模化的要求,每家门店营业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5平方米,具备水、电、加热、消毒设备等。门店售卖的食品要由主食加工配送中心统一加工制作,在经营早餐的基础上兼营中餐、晚餐和其他食品,向中式快餐和大众化餐饮方向发展。同时,在五城区建设30家以上标准化早餐连锁门店,11月20日前申报验收。

  在补助标准上,参与开展建设的早餐连锁门店企业,按程序通过项目验收,根据每年预算安排金额,单个门店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不含20平方米)按3万元补助,单个门店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含20平方米)按4万元补助。

  市商贸服务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组织开展标准化早餐连锁门店建设试点工作,是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的原则,有利于提升早餐工程规模化、规范化、连锁化水平,改善早餐工程经营业态,健全早餐供应体系。

  (福州新闻网记者 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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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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