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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日电子“牛散”股东遭警告 因未披露持有信息
2013-10-12 11:59:41  作者:杨剑峰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11日福日电子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何海潮、梁瑞芝两位股东转来的中证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于两人未按规定披露持有相关证券的信息,证监会决定给予何海潮、梁瑞芝警告。

  这两位自然人股东对于投资者并不陌生,9月初福日电子近3亿元定增方案意外被否就与两位自然人股东有关。依据当时的定向增发议案,公司原计划非公开增发5000万股,向包括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在内的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募集2.78亿元,用于收购深圳市迈锐光电92.8%的股权,另外约8300万元资金用于偿还借款。该方案在股东大会上意外被否决,遭到公司第二和第三大个人股东反对。半年报显示,何海潮和梁瑞芝分别持有公司1150.02万股和366.64万股流通股,两者系一致行动人。虽然两人持股相加高达1516万股,但两人并不属于公司高管团队,为二级市场投资者。

  经查明,何海潮、梁瑞芝未按规定披露持有“ST福日”股票信息,其违法事实为:2012年7月25日,持有1262万余股,持股比例5.25%;2012年7月26日,持有1285万余股,持股比例5.34%;2012年7月30日,持有1408万余股,持股比例5.85%。2012年8月9日,何海潮、梁瑞芝才公告了其一致行动关系及持有“ST福日”股票情况。鉴于两人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没有对证券市场交易秩序造成危害后果,并已经改正了违法行为,证监会决定给予两人警告。

  (福州晚报记者 杨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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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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