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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赴台个人游办理手续:20岁以上须有财力证明
2012-08-08 22:36:52  作者:祁正华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本月28日,福州、济南、西安、深圳4个城市居民赴台个人游将正式启动实施。旅行社工作人员提醒市民,18岁以下市民不能单独申请赴台个人游,办理赴台个人游全部手续需20天左右。市民可本人持身份证和户口簿先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自行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再委托旅行社办理入台许可证。

  办理手续流程及所需材料如下。

  申请对象:18岁以上(含18岁)持有福州市户口的居民。

  申请签注:游客应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办理时要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3张照片。和团队旅游不同的是,赴台个人游申请签注时不需要提供旅行社发票。

  财力证明:20岁以上(含20岁)市民必须提供财力证明。1.年收入证明,年收入必须在12.5万元人民币以上。2.银行开具的1个月以前开户的余额5万元以上人民币的存款证明原件;存款证明必须注明已冻结,冻结期到旅行回来后。3.银行出具的信用卡(必须是金卡)对账单,对账单须加盖银行红章,还要出具信用卡的正面照片或扫描件。以上3个条件满足1条即可。年满18岁至20岁的在校学生不用提供财力证明,但要提供目前就读学校的学生证或在校证明以及父母同意书。

  协助游客办理手续的旅行社将以上证明传真到台湾地接社,就完成了资质认证。

  主申请人办理赴台个人游如有配偶一同前往,要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

  委托办理入台证:入台证必须通过旅行社办理,即委托本市具有组织赴台游资质的旅行社,向台湾相关机构申请、代办入台相关出入境手续。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在职证明和资产证明。

  值得注意的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单独申请赴台个人游,但可由父母陪同前往。与父母同行的,如户口簿上能体现出与父母亲关系的,只需提供整本户口簿复印件;如户口簿不能体现出与父母亲关系的,要提供出生证明复印件。

  与团队游不同的是,个人游游客必须填写大陆紧急联系人的联系方式,紧急联系人必须与出行者有亲属关系(两人名字在同一本户口簿上),要提供紧急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整本户口簿复印件。

  行程安排:可委托本市指定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游业务的旅行社代办代订机票、住宿和在台旅游行程安排,也可自行办理。

  时间限制: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在台湾的停留时间,自入境次日起不超过15天,并应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大陆。

  据了解,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需要7天~10天,办理入台证需一周时间,全部手续办完约20天左右。

  相关链接:

  大陆居民赴台游开放历程

  2008年7月4日,大陆居民赴台团队游正式启动。几年来,大陆分三批逐渐扩大开放区域,至2010年7月实现所有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开放赴台旅游。据台湾有关部门今年3月5日发布的统计数字,开放大陆民众组团赴台观光以来,来自大陆的游客总数为327万人次。

  2011年6月28日,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宣布启动,第一批试点城市为北京市、上海市及厦门市。同年7月29日,福建居民赴金门、马祖、澎湖个人游也正式启动。

  2012年4月1日,天津、重庆、南京、杭州、广州、成都、济南、西安、福州、深圳等10个城市纳入第二批赴台个人游试点。其中,天津、重庆、南京、杭州、广州、成都6个城市于4月28日启动居民赴台个人游。

  (福州日报记者 祁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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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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