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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颁发首批第三方支付牌照 27家民营机构获得
2011-05-26 23:32:48  作者:江海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各界期待已久的第三方支付牌照终于发放了。26日,央行向银联、支付宝、快钱、财付通、盛付通、汇付天下等27家机构下发“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许可”。

  20106月,央行正式对外公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对国内第三方支付行业实施正式监管。根据相关规定,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需要按规定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支付机构。91日是第三方支付机构获得许可证的最后期限,逾期未取得的企业将不得继续从事支付业务。

  调查机构艾瑞咨询的数据显示,2011年第一季度,中国第三方网上支付的交易规模达到3650亿元,同比上涨102.6%,其中支付宝的市场份额最大,占49.56%

  26日随着《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正式发放,民营非金融机构从事支付服务的身份问题终于得到解决。国内第三方支付市场排名前5位的企业中,有4家都是民营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的发放无疑对整个行业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牌照的发放对于各界而言都是一个强烈的信号,民营第三方支付终于可以摆脱无休止的关于资质的质疑,迎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艾瑞咨询分析认为,随着《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实施,第三方支付被纳入到央行管理体系,合法性地位得到了确认,在这一前提下,第三方支付公司扩张规模和拓展新兴市场的力度将会逐步加大。

  据悉,随着应用领域的拓展,第三方支付涉及的行业已经由之前的网络购物、航空机票、公共事业缴费等逐渐向物流、保险、慈善等领域扩展,合作伙伴不断增加。此外,第三方支付企业还拥有银行网络支付无法替代的功能:首先,第三方支付具有担保功能,能降低网购转账的欺诈风险;其次,第三方支付的核心竞争力并不在网上转账领域,而在于日益人性化的专业领域电子支付解决方案。

  牌照的发放将有效引导第三方支付行业健康、规范发展,消费者也将享受更安全、更便捷的网络支付体验。

  名词解释

  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是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的交易支持平台。在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中,买方选购商品后,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账户进行货款支付,由第三方通知卖家货款到达、进行发货;买方检验物品后,就可以通知第三方付款给卖家,第三方再将款项转至卖家账户。

  第三方机构要与各主要银行签订有关协议,使得第三方机构与银行可以进行某种形式的数据交换和相关信息确认。这样第三方机构就能实现在持卡人或消费者与各个银行,以及最终的收款人或者是商家之间建立一个支付的流程。(钟合)

  (福州晚报记者  江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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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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