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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预付款后能退款吗? 12315:不是定金就能退
2011-03-05 22:16:42  作者:朱毓松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消费者交了预付款后,又不想买原先看中的商品,可以要求商家退还预付款吗?12315提醒,只要双方没有明确预付款是定金,消费者就算是反悔,也有权要求全额返还预付款。

  日前,吕小姐向晋安区工商局12315台投诉,2月9日,她在福马路某家具城看中一款价值2100元的实木桌,遂向商家索要色板请设计师把关,并根据商家的要求交了500元预付款。当时商家表示,如果吕小姐不买桌子并返还色板,他们会退款。在吕小姐交了预付款后,商家提供了写有“预收500元款项”的凭证。后因设计师认为桌子色彩跟整体装修风格不符,吕小姐便将色板还给商家,并请商家退还预付的500元。没想到商家认为500元预付款是桌子的定金,不能退。经多番交涉未果,她只好投诉。

  12315工作人员调查后确认,事情经过确如吕小姐所言,商家对此也承认。调解过程中,吕小姐为了避免更多麻烦,主动提出只要商家退还400元即可,商家遂退款400元。

  无独有偶,消费者李小姐也遇到类似的问题。2月13日,李小姐在晋安区新店某家具商场购买价值1980元的床,并交了1000元的预付款。后因家人反对,李小姐找到商家要求退预付款,商家称李小姐预付的款项是定金,不能退。李小姐投诉至晋安区工商局12315台。后在调解过程中,消费者称商家同意退款,她已与商家自行协商解决,遂撤回申诉。

  晋安区12315台有关负责人表示,上述消费纠纷,他们几乎每月都要受理好几起。据介绍,为了保证交易顺利进行,现在很多商家都喜欢预先收取一定的费用,但由于措词上的不规范,比如商家常写着收取预付款、预收款、首付款、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订金、定金等等,再加上买卖双方理解上的不同,在消费者不愿交易时,双方常因是否要退还已交款项引发纠纷。

  对此,该负责人表示,《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8条则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从这些规定可看出,在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商家出具的收款凭证上没有明确标出所收预付款为定金,在消费者反悔不买时,商家必须如数退还所收预付款。

  (福州日报记者 朱毓松 通讯员 郭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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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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