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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金银饰品加工费不告知消费者 平潭叫停潜规则
2011-10-31 09:53:12  来源:东南网  【字号

  本报讯 最近,平潭的杨先生在步行街一珠宝行买了一枚戒指,回家后一看收据,发现相比原报价,商家多收了100元的加工费。对于这多出来的“加工费”,杨先生表示之前毫不知情。据业内人士透露,在该行业,如果消费者不主动询问具体加工费,商家一般都不会明说,这已成为业内的“潜规则”。

  据平潭工商局潭城工商所介绍,像杨先生这样的遭遇,也有不少消费者向12315反映过。针对这一情况,该所对辖区内的金店、珠宝行等进行调查,发现多数商家在明码标示商品价格的情况下,结算时另行收取额度不一的金银首饰加工费。有经营者表示,在该行业,商家对消费者所报金价一般为当日金价或再加上一定利润,但会按照产品所耗工时及损耗收取不同的加工费,商家一般不会主动告知消费者。

  为规范行业发展,潭城工商所向辖区28个金银首饰加工零售经营者下发《行政指导建议书》,要求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示收取加工费的标准及金额,不得在消费者未知的情况下,在交易结算时向消费者收取额外费用。

  另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金银饰品时,应该在问清楚加工费用后再行购买。

  (东南快报记者 章沁溦 通讯员 林彧 巫逸晨)

【责任编辑: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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